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推銷員 羅榮光愈挫愈勇

引用自︰新台灣新聞週刊
李心怡2008/05/14 第634期

對照民進黨敗選後的意氣消沉,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羅榮光卻相當樂觀,繼續巧扮「台灣推銷員」,他認為台灣必須藉助公民社會的力量,才有贏面。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羅榮光牧師(中)、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理事長陳隆志(右)。(記者趙世勳攝)

「人的歷史沒那麼簡單,一定要經歷奮鬥、失敗,失敗後繼續奮鬥的過程,這是我從 聖經中看到的啟示。」對照起民進黨敗選後的意氣消沉,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羅榮光卻對台灣的未來相當樂觀,他認為台灣的未來必須靠著公民社會的力量,他 說「不是要拚而已,要拚到底才會贏」,所以,當年那個滿頭黑髮帥氣的年輕牧師,儘管已是白髮蒼蒼,仍退而不休地巧扮「台灣推銷員」,拚命地向聯合國推銷他 的motherland︰台灣。

探索生命永恆成為了傳道人

羅榮光生長在苗栗公館的基督教家庭,是當地少數信仰基督教的客家人之一,他的祖父羅阿和十六歲時聽了馬偕博士的布道會,開始信仰基督教,並成為公館 教會的長老,在石油公司擔任領班的父親羅發田也是基督徒,羅榮光便自然而然地成為一個基督徒。他還記得,小時候有次因生病沒有去教會做禮拜,一位外國宣教 師特地從很遠的教會騎腳踏車去探望他,還送給他一本耶穌的漫畫,令年幼的他相當感動,也瞭解到基督信仰的理念就是對人的關懷與鼓勵。

就讀苗栗高中期間,羅榮光歷經了父親的意外過世與母親的病逝,這讓他開始思考「就算父母得到醫生的醫治,但終究還是會面臨死亡,人死後會到哪去呢? 何謂永生?有這條路嗎?」他開始探索耶穌賜予永恆生命的問題,並開始想當傳道人傳福音,因為這比短暫的醫療醫治來得重要,他也想到,如果父親在世,也會希 望他去神學院就讀。於是,高中畢業後,他便到位於陽明山的台灣神學院就讀,並繼續攻讀「道學」碩士。

羅榮光在神學院四年級時回到公館教會實習,遇見了由聖經學院派來實習的彭金枝,朝夕相處之後,彭金枝後來成了牧師娘。那時的羅榮光,因為個性天生內 向害羞,再加上滿臉痘子,因此顯得相當「閉澀」,而彭金枝卻活潑外向,不但喜愛彈琴唱歌,還是個籃球選手,在彭金枝的影響之下,羅榮光漸漸地改變自己,走 出身為孤兒的陰霾。

赴美看到真相打破蔣公神話

儘管繼續攻讀碩士課程,但相較於部分同學繼續研究神學,後來擔任神學老師或教授,羅榮光決定回到他成長的客家庄宣教。一九六八年自台灣神學院取得碩 士學位後,他被派到楊梅教會,之後又派往湖口教會,而生性樂觀、平易近人的牧師娘彭金枝也對他的傳教工作發揮了很大的幫助,是教會裡不可或缺的最佳助手。

一九七三年秋天,羅榮光前往美國波士頓,在Andover Newton神學院進修一年,這段出國的期間,使得他對祖國台灣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儘管長老教會於一九七一年台灣被聯合國除名後,已對外發表「國是聲明 與建議」,但當年的羅榮光因為仍在地方服務,因此幾乎是政治絕緣體。

羅榮光回憶道,過去國民黨的扭曲教育教導台灣人說蔣介石是民族的救星、世界的偉人,而台灣則是世界的中心。但他到了美國才發現,台灣的消息非常少, 當時美國副總統安格紐(Spiro Agnew)只因為收受貴重地毯就辭職下台,他還看到總統尼克森坐在馬桶上的漫畫,這些都讓來自總統被塑造成「神」的台灣的他受到很大的衝擊,等到他離開 美國之際,尼克森就因水門案下台了。

ROC在哪裡?美國人不知道

羅榮光說,有次,他和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華僑牧師聊天,對方談到蔣政權在中國殺人與腐敗的狀況,他非常生氣,認為對方「誣衊了我的基督徒總統」,還 差點跟對方打了起來。但這件事,卻也促使他開始思考「蔣介石真的這麼偉大嗎」,當時美國正值「中國熱」,他特地跑到書店想找書來看,結果整片牆都是談論毛 澤東跟中國共產黨的書,根本找不到一本跟蔣介石有關的書。

還有一次,他買了一個洋娃娃想寄回台灣給三歲的女兒,包裹上面的地址寫著「Republic of China」,美國的郵政人員似乎沒聽過這個國家,因要計算郵資便問「這是在哪?」,後來便指著「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說「是不是這裡?」,羅榮光一聽,激動地脫口而出說「My country no people!」,當下,那位辦事員便拿下他的老花眼鏡一臉狐疑地說「No people?」那種找不到自己國家的悲哀,令他至今難忘。

未加入國民黨畢生最大驕傲

一九七五年,台灣在外交上一再挫敗,且長老教會台語聖經遭國民黨強力取締,長老教會預備發表「我們的呼籲」,當時,羅榮光是台灣少數出國深造的牧師,擔任總會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便邀請他一起參加在彰化舉行的討論會,他開始參與、支持長老教會有關促進台灣認同的工作。

羅榮光表示,其實他的姑丈吳紹光曾在一九四九年的二二八事件中受到迫害,當時吳紹光任職於石油公司,二二八事件時曾帶領工人去抗議,後來被關了好幾 年,那段期間,姑母投靠娘家,他每天都看到姑母在流淚。也因為如此,羅榮光的一位叔叔對國民黨非常反感,經常向他說「國民黨很可惡」,因此,高中時老師叫 他加入國民黨,他便因叔父以「不認你這個姪兒」強力反對而回絕;當兵時被派到衛生連,連長也要他加入國民黨,並說可以送他進國防醫學院,他還是拒絕。當初 只是懵懵懂懂地拒絕,如今羅榮光驕傲地說「我這生最有智慧的選擇就是沒加入國民黨」。

林宅血案衝擊誓言關懷台灣

一九七九年,羅榮光進入總會擔任傳道幹事,那年年底正好發生美麗島事件,事件發生後總幹事高俊明基於人道精神協助施明德逃亡,當時高俊明為了避免連 累其他人,並未告訴幹部們發生了甚麼事,但他也感覺到氣氛有變化,尤其是一九八○年一月中旬高俊明的秘書施瑞雲被捕後,情勢更加緊張,後來高俊明於四月自 首後,他也曾陪牧師娘高李麗珍去探監。

高俊明被捕前的二月二十八日早上,曾突然將幹事們叫進會客室,關起門來,哭著告訴大家林義雄母親與女兒被殺的消息,大家一起哭著為還在急救的林奐均 禱告。之後,林義雄被暫時釋放,住在長庚醫院,高俊明便派高李麗珍與羅榮光去探望林義雄。他們帶了聖經與《荒漠甘泉》給林義雄,進入病房前還要登記,林義 雄太太方素敏請他們坐著,但林義雄卻沒開口,因此他們也不好意思坐下,一起禱告後就離開了。事後才知道,病房可能都被國民黨特務監聽著,林義雄才不願他們 久留。

羅榮光深刻地記得,當時看到林義雄的臉黑黑的,還塗了些白白的東西,卻不便詢問,事後才由田秋堇妹妹轉告得知,原來林義雄在獄中被刑求,臉上多處被 香菸燙傷,白色的東西是藥膏,雙腳也幾乎被打爛。一場遊行示威的活動,卻變成叛亂,這讓羅榮光完全轉變,他從一個保守派的牧師,變成一個關心社會議題、政 治議題的牧師,他變得更積極要為台灣付出自己的力量。

進行家庭禮拜輔慰受難家屬

羅榮光瞭解到美麗島事件受難家屬的孤單與不安,他開始到周清玉、許榮淑、方素敏等人家裡去做家庭禮拜。方素敏搬離舊宅之後,羅榮光有次去她們新家做 家庭禮拜,方素敏帶著他參觀房間,奐均則在一旁寫著功課,他看到原本六個人的家卻變成兩個人,而方素敏仍堅毅地守護著這個家。在那個恐怖的戒嚴時代,他心 裡難免還是會怕怕的,但從關懷受難家屬的過程中,他更深刻地感受到聖經所說的「有愛的地方就有上帝」,而基督的愛必須實踐在生活上,他因此覺得做這些事很 有意義。

一九八九年發生「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當時蔡有全為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主席,會員許曹德在成立大會上提議將「台灣應該獨立」作為全體會員之 行動綱領,並於會後發表「達到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成立宣言,不久,國民黨便以叛亂罪將兩人起訴、收押。有天,蔡有全與美麗島受刑人林弘宣道總會找羅 榮光,希望他向高俊明詢問有無管道可偷渡出去,羅榮光告訴他們「如果認為台灣應該獨立是對的,就應該留下來打拚」,他們便一起禱告。蔡有全與林弘宣離開 後,羅榮光從總會樓上窗戶目送他們,當下就看到有一台車沿著羅斯福路一路跟蹤。

召集數百牧師連署獨立宣言

之後,羅榮光向高俊明報告,並提議發動牧師連署「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高俊明認為這個構想很好,同時讓羅榮光執行,這也讓羅榮光正式由幕後 站到台前。羅榮光說,原本以為能有五十個牧師連署,就很不簡單了,結果竟有約一百二十位牧師站出來,他們在教會公報登廣告,十月十九日並舉行聲援遊行前往 台北高等法院示威,這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上第一次由牧師團所發起的遊行。

當天一早,分局長還找了高俊明協調、勸阻,但一百多個牧師中午仍在總會集合,加上教徒一共三百多人,當時擔任牧師聲援團總連絡人的羅榮光回憶說,那 時警察如臨大敵似地將牧師們圍了三圈,第一排是一般警察,第二排是保警,第三排則是霹靂小組,祈禱後,聽到擔任牧師聲援團總策劃的林宗正牧師喊著:「衝破 警察的包圍!」,他原以為這是鼓勵大家的「信心喊話」,沒想到竟然真的衝破了警察的包圍,警察為了搶抗議布條,在羅斯福路上一路追逐著牧師們,也有牧師被 打,最後經過與警方協調,隊伍才順利抵達高等法院檢察處,由羅榮光陪著蔡有全女友周慧瑛、許曹德太太徐秀蘭遞送請願書。

衝破警方封鎖開始參與政治

事後,高俊明向羅榮光透露說國民黨打算捉羅榮光與林宗正等遊行領導者,這件事讓他害怕了兩、三個禮拜,後來他在約翰一書第四章第十八節看到「愛裡面沒有懼怕」,心情才豁然開朗起來。

當羅榮光衝破了警察包圍的那一瞬間,也正是他開始走上檯面參與政治的時刻,之後有人稱他是「街頭運動牧師」,國民黨更誣指他是「暴力牧師」,其實他只是認為「主張台獨就要被捉,真是豈有此理」。

從此,羅榮光便堅守著台灣這塊上帝賜予的「流奶與蜜之地」,他說,台灣獨立不只是政治運動,從牧師的角度來看,也是心靈運動,台灣人長期受到外來政 權統治,必須看統治者的臉色,造成心靈很不健康,唯有為自己的主張付出,生命才有價值,人才有尊嚴,心靈才會健康,因此,台灣人心靈要健康,必須經過獨立 建國的階段。

台灣維持現狀只能坐以待斃

卸下總會總幹事之後,他擔任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希望台灣有朝一日能加入聯合國,但很多人質疑「沒效啦」,讓對台灣人的「失敗主義」相當感慨, 他最擔心台灣維持現狀,然後坐以待斃,所以他很頻繁地寫文章,也不放過任何可以宣揚理念的機會,參加餐會時常顧著說話而沒吃飽,回到家喊肚子餓,太太還覺 得奇怪「你剛剛不是去吃飯嗎?」他說,「台灣人,出錢、出力,不出聲,所以才會被『吃夠夠』,所以我真愛出聲」。

警察奉命監視 反被感化受洗

參與政治運動,為原本生活單純的羅榮光帶來許多困擾,他不但經常遭到恐嚇,也時常被監視著。

自從參與街頭運動後,在國民黨的宣傳下,媒體曾形容羅榮光是「暴力牧師」,還有人跟他太太說「你先生看起來很溫和,一點也不像『暴力牧 師』......」。他解釋道,其實他與高俊明在遊行中的最大功能,就是讓生氣的民眾冷靜下來,並要民眾不要將警察當作敵人,因此減少了很多衝突。有次遊 行,他被兩個警察抬了起來,便聽到警察的無線電裡傳來「把羅牧師放下來」的聲音。

羅榮光說,1990年參與「反軍人干政」運動後,曾有一位外省口音的人打電話到他家裡,剛好是他接到,對方說要送他一副棺材,他為了怕對方又打來讓太太接到,只好客氣地回答「謝謝你,不必了,有人比我更需要」。諸如此類的恐嚇,他為了怕太太擔心,從來不敢講出來。

羅榮光在城中教會服務期間,有天,有個警察到教會說要拿教會週報,他詢問原因,警察說只是例行公事,他便詳細解說他的文章,後來,這位警察竟帶著太 太來信耶穌,最後全家也都受洗。1995年羅榮光離開城中教會到總會擔任助理總幹事,那位警察才寫信告訴羅榮光,當初是警察局派他來監視羅榮光的。有次在 街頭運動中,羅榮光看到那警察就站在對面,兩人還相視而笑。(李心怡)

WTO模擬法庭世界賽/台大辯士擊敗英美名校 奪銀

引用︰自由電子報(2008/5/23)

台大法律學院WTO辯論隊日前參加辯論世界賽,唐采蘋、陳琬渝、陳緯人、金鼎(前排由左至右),榮獲世界第二。(台大法律學院WTO辯論隊提供)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台大法 律學院的唐采蘋、金鼎、陳緯人、陳琬渝四位WTO辯論隊成員,五月初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WTO模擬法庭辯論世界賽中,全程用英語陳述法律論點,擊敗美國杜 克、喬治城大學、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等名校學生,榮獲世界第二名。金鼎更獲選為今年度大會第一辯士。

WTO模擬法庭辯論世界賽二○○三年開始舉辦,台大今年第四次參賽,由法律系學生唐采蘋、金鼎、陳緯人、陳琬渝四人組隊,主題為WTO架構下電信產業收費合理性、開放電信市場、門號可攜式服務。

台大辯論隊五月初赴瑞士日內瓦參加十六強決賽,今年第一名是哥倫比亞。

隊長唐采蘋表示,參賽全程使用英文,專業用語艱深又要用詞精準,還要因應臨場抽籤決定正方或反方,必須準備兩套論點陳述,難度相當高,辯論隊成員去年九月起進行嚴格訓練,她一度因壓力大,出現內耳水腫等疾病。

冠亞軍之戰安排在WTO總部舉行,他們很慶幸有機會為台灣發聲,也透過比賽讓更多人認識台灣。

金鼎獲選大會第一辯士

成員中的陳緯人已考上司法官,為了參加比賽,保留司法官受訓資格。年紀最輕的金鼎就讀法律所一年級,由於英文好、條理清楚,每場比賽都被安排擔任開路先 鋒,最後脫穎而出,獲選大會第一辯士。 金鼎強調,他每場比賽前其實都蠻緊張,會吃不下、睡不著,到瑞士決賽時,又因為時差和水土不服,感冒拉肚子,靠著意志力,賽前每天抱病練習到半夜,才獲得 佳績。

教練楊岳平強調,同學們都是「為了追求學術的榮譽而戰」,儘管沒有獎金,但幾個月來的辛苦是值得的。

聯合國之宗旨及原则


聯合國憲章是1945626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結束時在舊金山簽字的,于19451024日生效。

聯合國之宗旨及原则

第一條聯合國之宗旨爲:
I.
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II.
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系,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III.
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IV.
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二條為求實現第一條所述各宗旨起見,本組織及其會員國應遵行下列原則:

一、本組織係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

二、各會員國應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憲章所擔負之義務,以保証全體會員國由加入本組織而發生之權益。

三、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避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

四、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五、各會員國對於聯合國依本憲章規定而採取之行動,應盡力予以協助,聯合國對於任何國家正在採取防止或執行行動時,各會員國對該國不得給予協助。

六、本組織在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必要範圍內,應保証非聯合國會員國遵行上述原則。

七、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且並不要求會員國將該項事件依本憲章提請解決;但此項原則不妨礙第七章內執行辦法之適用。